陳先生忘記繳就業安定費,等到收到公文及仲介公司通知才知道因為積欠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被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除了家中的西娣不能再照陳媽媽以外,因為不知道被廢止聘僱許可後繼續讓西娣工作面臨15至75萬元的罰鍰,還有未於期限內辦理西娣的轉出登記面臨6至30萬罰鍰,令陳先生懊惱不已。
就業安定費是每3個月收取一次,常常讓雇主疏忽,那可以設定自動轉帳代繳嗎?可以。申請轉帳代繳者,若於1、4、7、10月底前申請者,則自2、5、8、11月所寄發之繳款單之當期起轉帳扣款;若於2、5、8、11月1日以後申請者,則自下一期起轉帳扣款。申請方式有2種:使用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帳戶轉帳扣繳(限申請雇主本人之帳戶扣款):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申請就業安定費金融機構自動扣款」( https://is.gd/HEQwAH )填報資料
使用郵局存簿或劃撥儲金帳戶轉帳扣繳:請攜帶近期繳款單影本 、儲金簿(劃撥帳戶免付)及印章或身分證件 至任一郵局臨櫃申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