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工作地限雇主戶籍地

❓雇主:我們家聘僱家庭幫傭協助照顧80歲的母親、雙胞胎子女及分擔家務工作。
日前因為工作因素,我與妻子及雙胞胎子女要舉家搬去臺南,母親將續留臺北,由其他家人協助照顧,我可以將外籍家庭幫傭調派至臺南家中工作嗎❓🤔
答:家庭幫傭的工作地點✔️僅限於雇主住所🏠,並於雇主戶籍地家中符合條件者共同居住。
👉雇主請外籍幫傭🧕,必須符合1️⃣具有三名以上之年齡未滿6歲之子女、2️⃣年滿75歲以上直系血親尊親屬或一親等姻親尊親屬,3️⃣其年齡累計點數在16點以上,才具有申請資格。
❌如果雇主與部分家人遷移戶口搬遷至他處居住,與原申請家庭幫傭時的共同居住者不同,👉將可能失去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的條件。
⚠️重建處提醒仲介業者
協助雇主辦理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前,應先釐清工作類別為家庭看護工或幫傭,如為後者,應提醒雇主依規定申請許可,辦理變更通報時,應提具勞動部許可函或雇主戶籍謄本,確認符合資格之親屬為同一戶籍。

文章出自:https://www.facebook.com/handinhandintaipei/photos/a.290751351559149/76888440374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