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弟:太太,我有朋友說來台灣工作已經
年了,仲介自從送工後都沒來看過她,連電話關心
也沒有 ,只有通知做體檢。但仲介每月
都收服務費,而且服務費都直接從薪資
中扣除呢,這樣合理嗎?
太太:阿弟,移工的薪資,應該由雇主全額以現金
或匯款方式支付給移工!雇主除了明列的法定費用外(即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其餘全額工資
都不得代扣。
法原: 雇主聘僱外國人第四十三條 https://bit.ly/3bvAjR7
文章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handinhandintaipei/photos/a.290751351559149/84893444907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