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三級警戒延長,邊境持續嚴加管理!!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於110年7月01日~110年9月30日內效期屆滿者均會自動延長3個月的效期
>>假設原於110年7月25日屆滿,效期將延長至110年10月25日雇主們無須提出申請唷
詳情請參考勞動部網站https://reurl.cc/7rMe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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