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避免移工成為防疫破口,勞動部於110年2月18 日公布最新「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其中新增防疫規定如下
:1.仲介公司接受雇主委託辦理移工生活照顧服務,所提供居住面積,均應包含有個人床舖及衣物櫃(計入居住面積),每人平均面積
不能少於3.6平方公尺。2.雇主或仲介公司安排自主健康管理地點,
應儘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應保持一點五公尺以上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如有違反規定,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仲介公司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規定,都將分別處罰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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