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入境

因應移工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暫緩入境⛔️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於110年5月19日~110年6月30日內效期屆滿者均會自動延長3個月的效期✨>>假設原於110年5月25日屆滿,效期將延長至110年8月25日雇主們無須提出申請即可自動延長唷😊詳情請參考勞動部網站⬇️https://reurl.cc/5o07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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